广州管道保温施工队 连城县农业局关于开展兽药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质:白色粉粒状结晶,潮解强,溶于水并分解成白色的氢氧化锌沉淀;易溶于乙醇,乙醚等含氧溶剂;易溶于吡啶,苯胺等含氮溶剂;不溶于液氨,具溶解金属氧化物和纤维素的特;熔融氯化锌为透明的瓷状物质,有很好的导电;腐蚀强;储运时应密闭包装。
连城县农业局
关于开展兽药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为全面深入行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确保经营环节兽药质量安全,动全县养殖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我局拟对2017年4月份有期满的全县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复验和《兽药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对未通过兽药GSP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验收和《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兽药经营许可证》于2017年4月30日前有期满的全县兽药经营企业,自2016年10月8日开始申请兽药GSP复验,复验格后按程序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至2017年4月底办理完毕。未通过兽药GSP的兽药经营企业,自2016年9月中旬开始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格后按程序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至2016年12月底办理完毕。
二、申报材料
兽药经营企业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应当填报《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2)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图或人员职能框图;
4.质量管理人员聘用同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质量管理人员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位置图、仓库位置图,标明详细位置和门牌号;
7.企业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平面布局图、仓库平面布局图,应当标明经营场所和仓库基本尺寸;
地址:大城县广安工业区8.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9.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制度、记录或凭证样张;
10.《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
11.与生产企业签订的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代理销售同(同上应注明销售的品种)复印件。(适用于经营国内企业生产的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
三、办理程序
1.兽药经营企业将兽药GSP验收的相关资料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初审。
2.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收到资料后,要认真对申报资料的齐全、真实,管道保温施工以及该经营企业的守法情况和历史抽检记录进行审核,审核格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组织3名以上兽药GSP检查员,依照《福建省兽药GSP验收标准》,对企业实施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填写附件4,需要整改的,填写附件5。
3.申请企业凭《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报告》连同申报材料一起递交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在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所有兽药经营企业,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尽快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和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2.农业主管部门将选派业人员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按时进行兽药GSP验收和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3.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的对企业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进行严格的初审,初审不格的,要及时通知企业限时整改完善,再从新申报。对整改后仍不符要求的企业,责令予以关停。对《兽药经营许可证》到期还未申请复核换证的,视为无证经营处理,将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依法处理。
4.县农业主管部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兽药经营环节进行清理检查,杜兽药违法经营现象,维护兽药经营市场秩序。
附件:1、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表;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福建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4、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报告;
5、兽药GSP整改情况审核表。
联系人:罗斌峰
联系电话:13850633805
连城县农业局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范围: 兽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
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
兽用生物制品□ 特殊药品□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含电话、手机、传真)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省农业厅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须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A4纸打印。内容应当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字迹不清、项目填写不全者不予受理。
2. 经营范围:指兽药类别,如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原料药、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毒药品、放射药品),以及兽用生物制品等。
3. 本表所填写人员应当为企业职工作人员。
4. 根据需要,本表格填写项目可另附页。
5. 本表应当为原件,签章复印件无。
企业声明
1.本企业对《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福建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已充分理解。
2.本企业已按照《福建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自查格,可随时接收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
3.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及附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表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按照营业执照填写)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地址(填写实际经营场所的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住址
仓库地址1
仓库地址2
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质量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学历/职称
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
人员总数
质量管理人员数量
经营场所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
仓库数量
仓库总面积
兽用生物制品
仓库面积
特殊管理兽药
库面积
备 注